最近,有个朋友遇到了件让人头疼的事:他爸妈去世后,他选择了放弃继承遗产(相续放弃),以为这样就彻底没事了。
但没想到,固定資産税的繳税通知书和催促函还是来了!
难道他还要缴税吗?
正常情况下,放弃继承就意味着你不会继承父母的任何财产和债务,自然也不用缴税。
但现实情况可能没那么简单。
根据法律规定,放弃继承是有效的,但有个前提:家庭裁判所必须受理你的申请。
但问题来了,地方税法规定,固定資産税的繳税义务是根据「1月1日当天的固定資産课税台帐」来定的。
简单来说,就是看1月1日时,誰被登记为所有者。
如果你的名字还留在台账上,即使你已经放弃继承,税局可能还是会认为你有繳税义务。
这时,你可能会收到繳税通知书或催促函。
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?
首先,不要忽视催促函。
如果不处理,可能会有滞纳金和财产被查封的风险。
你可以先去查明原因,如果确实是税局搞错了,可以提供相续放弃的证明材料,申请撤销或修改。
如果真的需要繳税,可以先暂时垫付,之后再申请退税或者向真正有繳税义务的人追讨。
但记得,在做任何决定前,最好咨询专业人士,确保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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